全國高效率鮮活農產品流通“綠色通道”建設實施方案
時間:2014-04-24 來源:網絡 來源網址 瀏覽: 次
三、組織實施
(一)時間安排
建立全國鮮活農產品流通“綠色通道”工作從2005年開始,具體分為兩個工作階段。
1、準備階段(2005年3月31日前)
對“綠色通道”建設工作進行調查摸底。各省(區、市)交通、公安、農業、商務、發展改革(經貿)、價格、財政、糾風等部門要依據各自職責,在省級人民政府的統一領導下,根據實際情況,研究制訂本地區“綠色通道”建設方案。
2、組織實施階段(2005年4月至12月)
廣泛宣傳,積極推進全國“綠色通道”建設工作,認真抓好各項措施的具體落實。交通部、公安部、農業部、商務部、發展改革委、財政部、國務院糾風辦七部門聯合成立全國鮮活農產品“綠色通道”工作小組,負責全國鮮活農產品流通“綠色通道”建設的組織和協調工作。各省(區、市)要在省級人民政府的統一領導下,建立相應的協調工作機制,負責本省(區、市)所轄“綠色通道”的組織實施工作。至2005年底,基本建成“五縱二橫”的“綠色通道”網絡,并組織進行檢查驗收。
(二)職責分工
1、交通部、公安部和國務院糾風辦根據政策實施要求,以保證鮮活農產品運輸通道的便捷、高效、通暢為主要目的,結合治理公路“三亂”工作,加強對路面執法的有效監督,保證“綠色通道”網絡的通暢。
2、交通部會同發展改革委、財政部,繼續加快農村公路建設,為鮮活農產品的運銷提供基礎性條件,實現農產品生產基地和產地批發市場的快速連接,加快鮮活農產品的流通。
3、各省(區、市)的交通、公安、農業、商務、發展改革(經貿)、價格、財政、糾風等相關部門在省級人民政府的統一領導下,制定本轄區的實施方案,并按照各自的職能抓好各項政策的具體落實。
(三)監督檢查
1、交通部、公安部、農業部、商務部、發展改革委、財政部、國務院糾風辦等部門按照各自的職能,對政策執行情況進行跟蹤和監督,保證各項政策落到實處。
2、各省(區、市)交通、公安、農業、商務、發展改革(經貿)、價格、財政、糾風等部門在省級人民政府的統一領導下,按各自的職能負責監督本地區建設鮮活農產品流通“綠色通道”各項政策的貫徹和執行情況,制止和查處各種影響“綠色通道”暢通的行為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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